100年電力議題教案創意設計競賽  

一、活動目的:「電」跟我們的生活密不可分,藉此活動鼓勵各界透過教學活動設計、開發教案,讓國中、小學生進一步接觸、瞭解電力的相關知識。

二、主辦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承辦單位:臺北市教育大學

四、參加對象:教育界人士、學生、社會團體等本國籍人士皆可報名參加。

五、競賽主題:「認識發電原理」、「電怎樣到我家」、「節約用電」、「綠色能源」

六、競賽組別:國小教案組、國中教案組

七、報名及繳件方式:

(一)可以個人或團隊報名,團隊報名者每隊人數最多4人。

(二)分國小教案組及國中教案組報名、比賽及評選。參賽者以個人報名者不得再參加團隊報名,同一個主題每人限參賽乙件作品,否則取消作品參賽資格。參賽者得設計符合不同主題教材內容進行跨主題的競賽,但不得跨組競賽(國中、國小組擇一參賽)

(三)參賽作品包括教案電子檔及與微軟簡報軟體製作之教學用電子檔之光碟1份。

(四)每件作品之「報名表」需填寫所有參賽者姓名及所有參賽者親筆簽名之「作品承諾書」正本(聲明作品為原創作、未參加其他比賽得獎及引用資料授權同意)。

(五)參賽者於活動官網報名,列印報名聯單、報名表、共同作者同意書、作品承諾書及創作說明並親簽後,併同參賽作品,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10048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一號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應用物理暨化學系  佟冠誼小姐 收」(報名聯單請黏貼於信封上),始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恕不受理。

八、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中華民國100年11月12日止(郵戳為憑)

九、作品規格:

(一)教案設計應兼顧課程與學生可接受的程度,各學科知識的關聯性、縱橫整合性及教材應用性,以校本課程或融入課程的方式均可。

(二)教學活動設計應清楚明確,至少應包括教學活動設計之作品名稱、教學主題、設計理念、教學對象、配合之教學領域(科目)、教學架構、教學流程、教學評量,並檢附參考引用資料。

(三)每件作品教學活動設計的授課時間請以2節課為原則,若在2~4節課間者則應濃縮為2節課。

(四)參賽作品以未曾發表者為宜,不得為參加其他公開競賽之得獎作品,否則取消作品參賽資格,並繳回已頒發之各項獎勵。

(五)教案電子檔請用微軟文書軟體(Word)以繁體中文標楷體14號字繕打,如有英文應以括弧標示中文翻譯。教學用電子檔請用微軟簡報軟體(ppt)製作。

(六)若作品中有引用或擷取圖片、影像、文字等,請務必在引用處下方標明出處。

(七)為求評審公平,教材作品中請勿出現參賽者姓名或照片。若出現者,評審時將酌予扣分。

(八)為協助得獎作品之推廣,避免受播放平台限制,作品請儘量以網路上常用可免費取得之程式或瀏覽工具(Browser),並請於作品上註明使用軟體名稱及來源。

(九)所附圖片、影片以及配合教案所拍攝之影片…等,建議儘量降低檔案容量以便下載瀏覽(檔案大小請勿超過700M)。

十、評審方式及標準:

    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進行作品審查,再經評審會議議決。

    評審方式分資格審、初選及決選三階段:

(一)資格審:審查資格、資料備齊與否、作品規格是否符合。

(二)初  選:通過資格審的作品,由初選評審委員依下列標準進行評選,分主題及組別分別評選,各主題與組別入選作品前9名獲進入決選資格。

(三)決  選:

1.初選入選前9名之參賽者須於決選當天進行10分鐘之教學演示與2分鐘之提問。

2.決選評審委員於教學演示後進行評分,教學演示成績佔總成績40%,初選成績佔總成績60%。

十一、網路票選:

初選入選作品並獲參賽者同意者,由承辦單位上傳至活動官網進行網路人氣票選活動,票數最高前10名作品可獲得最佳人氣獎贈品16G隨身碟一個。

十二、獎勵方式

(一)分主題及組別個別評審及頒獎,各主題及組別獎項及名額如下:

特優 1名 每名3萬元+獎狀乙紙
優等 3名 每名2萬元+獎狀乙紙
佳作 5名 每名1萬元+獎狀乙紙
入選 若干名 無獎金,頒發獎狀乙紙

(二)若作品件數或水準不足,經評審會議議決可酌予調整名額、獎項或予以從缺處理。

十三、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十四、注意事項:

(一)凡參加本活動者,即同意本活動各項規定,如有抄襲、冒名頂替或其他不法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二)參賽者提供之作品內容若有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參賽者須自行負責其牽涉之法律責任。

(三)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四)為辦理得獎後續作業,得獎人需提供身分證影印本。

(五)有領取獎勵金之得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屬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同意不行使人格權,主辦單位對於該作品得公開展示、重製、編輯、推廣、公佈、發行及以其他合作方式利用作品內容,行使其他法定著作財產權所包括之權利。所有得獎者應於頒獎典禮日前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證明書送交台電公司(含乙方之著作及乙方受讓之著作),逾頒獎典禮日而未簽署者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六)凡經審查通過之入選作品,於此次活動以外之媒體刊載、或宣傳使用時,均需註明該作品曾經參加本次活動評選得獎之優勝、佳作或入選類別。

(七)得獎之作品得經專家學者重製後編輯專輯光碟與繪本,並刊登於主辦單位網站。

(八)得獎者應依相關稅法規定依法申報或繳納所得稅

(九)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並將統一公告於活動官網(http://cmc.tmue.edu.tw/teachplan/index.htm),不另行通知。

十五、聯絡資訊

承辦單位:臺北市立教育大學應用物理暨化學系
聯絡人:佟冠誼小姐
電話:02-23113040轉3113
傳真:02-23897641
電子信箱:z50522@tmue.edu.tw
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一號

arrow
arrow

    電力粉絲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