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100年教師研習營

1.對象:歡迎全國各縣市之高中(職)、國中、國小現職合格教師及教育局相關人員報名,每梯次60人(另備取20名),兩梯次總計120人。

2.時間:100年7月19日至22日及8月16日至19日(4天3夜、2梯次)

3.研習地點:台灣電力公司訓練所 (新店市新烏路3段81號)

4.報名方式:請以電腦打字或正楷書寫報名表,填妥後傳真至(02)2365-1509、(02)2367-8006;或以電子檔e-mail至u632745@taipower.com.tw後,請來電確認報名資格,並於一星期內將「郵政匯票」面值1,000元寄達本公司始完成報名手續,查詢電話:(02)2366-7648季小姐;已參加過本活動重複報名者將取消報名資格。

5.繳保證金:請至郵局購買面值1,000元「郵政匯票」-以掛號信郵寄至地址:10016 台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6樓,台灣電力公司公眾服務處季小姐收,匯票受款人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眾服務處溝通組」全銜務必完整書寫。全程參與課程者,於結業時退還保證金(郵政匯票),另為避免學員領回保證金時發生困擾,請保留匯款有關單據,俾作為領回保證金時之憑證;報名後如本公司未收到所繳交保證金,將主動取消報名資格。

6.研習費用:研習期間之膳、宿、交通、保險、行政等各項費用均由本公司負擔;參加人員往返集合地點(台電大樓)之路程旅費請自理。

7.其他:
(1)本研習課程安排學員利用第2、3天晚上準備「教案設計」資料,以便第4天作品觀摩。
(2)已參加過本活動或無法全程參加者,請勿報名;研習期間請勿攜帶小孩參加;全程參與研習會之參加人員,本公司將另製發研習時數結業證書以資證明。
(3)為避免浪費資源,如已完成報名及繳交保證金後,因故無法參加者,務請第一梯次於100年7月4日及第二梯次於8月1日前告知主辦單位以便退還保證金,並利安排備取人員遞補等行政作業,逾時如無正當理由者,將不予退還保證金。
(4)住宿寢室備有沐浴乳、洗髮精、拖鞋、吹風機及雨傘供學員使用,牙刷、牙膏、毛巾、環保杯、浴帽、刮鬍刀及換洗衣褲、個人醫療用品及健保卡等請自行攜帶。
(5)如遇天災(如颱風、地震..等),經由當地(研習地點)政府宣佈不上班、不上課時,該研習會即自動取消,不另行通知。
(6)集合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台電大樓前門廣場(搭捷運至台電大樓站,由1或2號出口皆可,步行至台電大樓約5分鐘)

8.請參考本公司網站(http://www.taipower.com.tw/news/news1752.htm)

 研習會相關資訊:

(1) 課程表

(2) 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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